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1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公共体育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基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补足短板,全面提档升级,增强公益性,提高普惠性,让人民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推动新时代闻喜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二、建设任务和进度
到“十四五”末,努力实现全县12个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
三、建设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资金
(一)县财政资金。
(二)市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资金。
(三)社会资金。
五、建设原则
(一)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
工程建设的实施,要从实际出发、盘活空闲用地、边角地等资源,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统筹规划、贴近百姓、方便可达,建设项目和规模可灵活掌握、量力而行。
(二)整合资源、有效利用、相对集中
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工程可以新建,也可以在原有场地设施的基础上改建或扩建,可与足球场地结合,相对集中满足多人群、多项目使用;以动休闲为主要功能,配置一定数量的体育服务设施、休憩设施及绿地、美化景观等。
(三)地方为主、多方参与、体现公益
坚持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落到实处。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工程建设和营,坚持建管并重,强化行管理,切实体现工程建设的公益性并提高健身中心的综合利用率。
六、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标准
(一)根据场地面积和项目设置数量,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分为小、中、大型三类
1、小型:建设面积达到1000m2或以上,可开展5个以上动项目,包括篮球、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等。
2、中型:建设面积达到2000㎡或以上,可开展7个以上动项目,包括两连片篮球或足球场地、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器械健身、门球或网球等。
3、大型:建设面积达到3000m2或以上,可开展10个以上动项目,包括2-3连片篮球或足球场地、广场舞、乒乓球、器械健身、门球、柔力球、网球、气排球、儿童游乐等。
(二)辅助设施建设内容
1、配套照明设施,可在晚间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广场舞、乒乓球、气排球、太极拳等项目动。
2、健身中心建设围网,田网周围可建设环形健身跑道。
3、一间不小于20m2配套服务房(具备体育彩票销售、饮料副食补给、管理人员休息等功能)。
4、若干场地标识牌(体现中国体育彩票、省体育局、市人民政府援建等内容)和动休息座椅。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12乡镇乡镇长和县卫健局分管负责人组成的闻喜县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从实际出发,细化工作目标,制作具体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力争把工程建设纳入项目储备库,争取上级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实施方案》的进度、数量,每年列出乡镇全民健身工程专项预算,保障建设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土地供给的配套政策措施。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落实减少审批事项的配套政策措施。
县卫健局:负责统揽工程建设的资金申报,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等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把工程建设列入本辖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联系各成员单位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资金、设计和建设工作,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工程指导
县卫健局要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推进,严格工程项目库申报和审核工作,严格工程建设计划和标准,严格资助资金使用管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乡镇政府要统筹和监督当地工程建设的申报和实施工作,于本年12月1日之前将下年建设项目前期资料报送至县领导组办公室,争取入市级项目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及实施,严格遵守招投标等相关程序规范,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事项发生。各乡镇政府作为工程的使用管理单位,要严格遵照全民健身中心的公益性原则,建立健全场地设施使用规章制度和人员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为了加快我镇绿色生态建设步伐、巩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成果、改善居民生态环境、提升生活品味、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府办发〔20xx〕74号《20xx年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及“森林城乡”创建工作,突出重点,全民共建,全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力争把我镇建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空气清新、人居和谐的森林生态乡镇。
二、目标任务
在实现我镇“森林乡镇、绿色通道”建设三年成效、五年展新貌的前提下,20xx年确保完成新造林及抚育与封山面积2800亩,其中新造林地700亩,封山育林600亩,中幼林抚育1500亩,森林覆盖率和绿化率进一步提高,森林绿化质量稳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我镇的造林绿化工作继续借助重点工程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好巩固退耕还林、血防林和种苗基地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抓好高产油茶示范基地建设。一是在红光村(原青华张岭背)建设一个千亩的油茶示范基地,通过荒山流转方式,引进外商(大户)进行高标准油茶示范基地建设。二是对老油茶示范基地加强管理补植,使之造一片成一片,逐步形成一个支柱产业。
2、开展“森林十创”活动。集镇、新农村镇村联动建设点、校园、机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采取治脏补绿、见缝插绿的措施绿化到位。采取以种植樟树、枫香、石南、桂花、喜树、杜鹃等树种为主,做到树、花、草综合利用, ……此处隐藏3930个字……等级。四是要注意保护好景观旅游村庄等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工作,避免大拆大建。五是位于山区和丘陵地带乡镇砖混结构四坡彩钢修饰屋顶,彩钢夹芯板必须采用防火岩棉型的,根据抗震设防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六是对于五保户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在乡(镇)或行政村集中修建五保户供养点。七是对于本乡镇建设的安居富民工程进行跟踪服务,对房屋建设每个环节进行造册登记,确保工程质量。八是做好危房拆除工作。对不能达到抗震标准的,经抗震鉴定为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异地新建的其原有住房必须及时拆除,原址重建的其原有住房一律不得用作居住。九是使用功能、单体面积不达标的历年新建房屋,增加面积和完善房屋功能后,也可统计在当年建房任务中。
(四)建设方式
1.“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改造坚持统一规化设计评审、统一核定价格、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入住对象。鼓励以引入产业投资或以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建设集中居住小区。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办理规划、土地、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严格工程款拨付程序和审批手续,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纳税。由项目实施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完成“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改造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工作。新型社区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提倡多村整合,打破地域界限,统一规划、整体布局,集中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大型宜居社区。
2.平房建设承建方式:采取“乡村组织实施、农民自建为主”的方式。主要依靠现有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自建来完成。项目实施由乡镇组织当地工匠(本乡镇专业劳务服务合作社)与户主签订建设承包合同(在项目乡镇司法所审核备案),合同要明确承包方式(包工或包工包料)、建设内容,并在限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建设项目
1.新型农村住宅社区2个
(1)继续做好哈族清真寺(康丽家园)、红畦花园农民住宅小区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2.其他
(1)做好20xx年特色乡镇、中心村的房屋建设工作;
(2)其它历年已建成小区,继续做好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3)三台镇辖区农户,原则上向三台片区农民住宅小区集中。
3.农牧民平房建设点。由项目实施乡镇按照“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相对集中,就近改造,各民族嵌入式修建居住,达到标准”的原则。合理优化布局,有效整合资源,推进“小村向中心村集中,分散户向规划居民点集中”,连片建设。
4.按照规划,依规原址重建及改扩建的零星散户。
四、补助政策
(一)新建平房补助
1.平原乡镇:住房每户补助1.8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二工镇头工街村集中连片建设二层楼100户年底完工入住,每户奖励3万元;集中连片建设10户以上的每户基础设施补助5000元(村镇统筹使用)。
2.山区乡村、民族贫困村(含县级)补助。住房每户补助2.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集中连片建设10户以上的每户基础设施补助5000元(村镇统筹使用)。包括庆阳湖大泉村,老台乡芦草嘴子村、二工河村、乏马塘村,二工镇十八户村、红山子村,三台镇潘家台村。
3.经民政局和残联认定的解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农村残疾人。其中五保户采取集中供养方式,争取农村福利院项目,产权归政府或集体所有;农村残疾人贫困户、解困户住房每户补助2.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低保户住房每户补助3.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
(二)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补助
住房每户补助1.8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基础设施不予补助。
(三)其他
1.在县城购买商品房以及20xx年因商业拆迁、公益性拆迁安置的农户,不享受补助政策。
2.入住“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建设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本村农户,必须拆除旧宅,并持有与农户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签订拆旧协议,及乡(镇)政府同意购买新居的审批证明,方可办理小区入住手续。具体按《县20xx年新农村建设旧宅基地拆除补助办法》(吉县政办〔20xx〕78号)执行。
3.其他,修建安居富民房屋必须先办理国土、规划部门的手续,达到安居富民建房标准的予以补助。拆除旧宅必须报县安居办,经确认后方可补助。
(四)补助对象:
1.持有本县农村户口的在册农牧民;
2.建设按照县安居办加盖审图公章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经县、乡、村三级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张榜公示的新建或改扩建农牧民建房户。
(五)补助资金筹措。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总投入1.08亿元。其中农户自筹8235万元,补助资金25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945万元、自治区补助720万元、县财政补助900万元)统一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规划引领。各乡镇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备的要求,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依据村镇整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科学做好安居富民工程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户一设计”,力求建一片新房、成一片新村。
(二)资金保障。由县财政局督促设立县、乡两级安居富民工程建房补助资金专用账户,补助资金专账核算。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群众建安居房,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广电部门要把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宣传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开辟专栏、专题,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建安居富民房的热情。
(四)金融支持。县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银行、村镇银行负责解决自筹建房贷款,各乡镇要主动与各金融部门对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五)项目前期。各乡镇负责做好新型农村住宅社区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招投标程序,投标方案于3月底前编制完成,确保4月上旬全面开工建设。
(六)严格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县安居办组织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监督抽查验收。村理事会承担所在村安居工程监督管理,对施工中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七)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完善安居富民工程农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并进一步规范农村安居房建设信息管理。
(八)强化考核验收。各乡镇于11月底全部完成建房任务。县安居办负责制定具体考核验收标准,督查室负责组织县安居办、乡镇安居办验收核实,经济办负责统筹核算制定资金拨付方案,财政局于12月底负责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安居户及所属乡镇。
六、奖励办法
1、建房质量符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村镇(乡)建筑结构〔DBJT27—93—11〕》工程建设设计标准,下达的任务完成100%,且网上录入建房信息准确率达到100%,“一户一档、分部分项”建房施工资料和建房纸质档案齐全,每户奖励乡镇安居富民办公室质量监督检查经费100元。
2、对于完成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较好的乡镇及村委会将授予“先进单位”和“好班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