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13 12:50:14
校服采购实施方案(精选5篇)

校服采购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服采购实施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校服采购实施方案1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我校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的文件精神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化龙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学生的良好形象。

2、校服管理与监督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3、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对持有特困证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校服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穗教规字〔20XX〕1号和番教通[20XX]56号文的精神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采购方式

1、我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挂网招标校服。按照招标办法中规定项目的要求、款式、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最后选优确定中标单位。

2、采购流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形成采购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及公示→发布招标公告→委托第三方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通报招标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标后管理(送检、验收)→上报留案材料→日常标后跟踪管理及评价。

4、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一)校服穿着征询制度。

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开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番禺区统一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

(二)校服采购合同备案制度。

校服采购参照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校服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学校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质量技术监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

(三)校服送检制度。

实行双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学校要督促生产企业送检,并在接收校服时重点查验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可拒收。

(四)校服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通过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选用校服款式,校服的穿着制度,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五)标后管理

我校校服采购监督小组要督促中标企业(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标后管理;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认定能提供质优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中标企业(供应商),采购合同可续签一年;对服装质量差、售后服务差、家长学生反响强烈的企业(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可以终止合约。

5、校服收费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校服中标价格在化龙中学校务公开栏、化龙中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中标企业根据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三)校服费用直接由各班家委会或由班主任按实际收取,直接付款给制作校服企业。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校服采购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统一着装,提升学校整体形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江北区教育局文件北区教【20XX】45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XX—20XX年度学生校服进行采购。欢迎本次中标的生产厂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

小学20XX—20XX年度学生校服

二、采购内容、数量

小学20XX—20XX年度学生夏装、春秋装、冬装校服。采取自愿订购的原则,数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入围采购方式

网上发布,自主报名,择优录用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6月26日11:00前向总务处报名,过期不候。

五、入围采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27日13:00

地点:学校会议室

联系人:李国庆联系电话:1356789XXXX

六、采购评委组成及采购流程:

(一)采购评委组成。

根据教育局文件要求,采购评委 ……此处隐藏4002个字……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8、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学校要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9、校服的费用可以由校服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或由学校代为收取。

10、要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校服采购内容

2021年7月2日召开了校服采购小组会议,选择了校服款式和校服数量,分别是:夏季男女运动服各2套、春秋季男女运动服各1套、冬季男女运动服各1套。夏季男女礼仪服各1套、冬季男女礼仪服各1套。

(五)校服采购方式

校服采购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六)校服采购需求

1、技术质量要求

(1)校服不得使用有毒、有异味,可能导致过敏的染料、化学助剂、辅料及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针洞、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采用适合的钮扣、拉链及其它附件,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采用注塑拉链或尼龙拉链,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每件(条)衣服配备用纽扣。

(2)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有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3)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不应低于本项目规定“校服质量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4)在采购周期内,校服质量指标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招标人有权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约定的并对未执行相关质量标准的校服生产供应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招标人有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5)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投诉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在项目服务区域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所在地地址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时未能提供,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如若中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在中标服务区域内设置售后服务机构,且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需符合以下要求:

(2)地理位置交通方便,便于车辆出入。

(3)校服售后服务专营,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4)常备足量库存及常用耗材。

(4)提供不少于一个投诉及服务热线电话。

(5)具备工商营业执照。

(6)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应按学校用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7)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生产,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中标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按本次招标的最终中标价执行,现有在校学生校服的售后服务由中标供应商承接(属于质量问题的由原生产厂家负责)。

(8)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7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中标供应商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9)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一年维修用的易损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链,纽扣等)。

(七)校服相关标准

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XX《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装》、GB/T 5296.4-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XX《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八)校服测试及验收要求

1、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2、中标人提供的校服必须符合本需求书要求的校服质量标准。

3、服务不到位或货不对板,不符合质检部门的质检标准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4、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产品,必须在报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换。

5、招标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将立即与中标人交涉,并按照招标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学校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九)投诉处理机制

1、中标供应商应于供货期内向学校提供货物及配套服务。中标供应商所交的货物、规格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学校有权拒收货物。

2、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迟交货物10天(含10天)以内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并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供应商;迟交货物 30 天以上(含3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可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具体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以事实为依据中止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协议期内被有效投诉累计5次或执行价格高于最终中标价(即供货价格)的, 学校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可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对不执行协议的中标供应商,学校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有关的部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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